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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问:可否尊重一下劳动者的成果?

试问:可否尊重一下劳动者的成果?

各位版主及超版:
      大家好,在下冒昧问个问题,希望能得到准确的回答,那就是现在论坛的各类版主特多,各自拥有不同的权利,但是否能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问题,尊重一下我们劳动者的权利呢???
      说实话,当初行者论坛注册成立时,论坛也就不到40人,行者的处女行是到涪陵的大溪洞,本人也一直都在参与,可以说我对行者有着很深厚的感情,从2003年至尽,我从未想有过争取个什么位置之类的想法,我只想在工作之余能有这么一个地方,可以找到很多知音,大家来自五湖四海,虽不曾见面,但仍就是信得过、耍的来的知己。几年来我虽然不经常在论坛抛头露面,但我一直在默默关注她的成长,当我得知行者今天已发展到5000多人的时候,我感到无比的欣慰,因为,她的发展壮大速度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实在令人高兴。说这话没别的意思,只是想表明我对行者随时都在关注。
     由于工作原因,本人不能经常和大家外出ZN,但本人还是想出比较折中的方式,来参与论坛的建设,即在参加市内聚会或外出采访的同时,把自己拍摄的有关驴行的照片发到论坛里,来满足大家的视觉欣赏,拍摄的内容有严肃、有轻松、有暴笑,总之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断充实论坛的内容,活跃论坛氛围,单从画面来看,我还真的没有专门丑化过哪个人,也不曾攻击过哪位驴友。
    但令本人想不通的是,就在最近短短几天里,我的照片就被删除了两次,第一次的话,我还想得开,毕竟是出于爱美之心,我完全可以理解,但第二次就太不可取了,我的帖子刚刚发完,再次返回浏览的时候,就发现被‘动了手术“,速度之快,令人措手不及。我不知道这是谁干的好事,但我还是希望能得到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删别人的照片连腔都不开,你总该给个理由吧!!!!!!难道这就是你一个版主的素质!!!!!!你知道一张照片从拍摄到加工再到论坛是怎样完成的吗??现在法院判别人刑还得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呢,还有上诉的机会呢,你们这算什么来头!
    不好意思,我话有点过激,希望大家理解。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我想以自己的亲身体会敬告个别版主,论坛建设需要你的支持,同时也离不开众多驴友的配合,既然大家都在同一圈子里面豁,咱办事还是要讲究下规则,凡是你在行使你应尽义务和权利的同时,是否可以换位思考下问题,为别人着想一下,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最后罗嗦一下,以上仅仅是我的个人观点,也并不是针对哪个人,而是希望斑竹办事更人性化,更公平、合理一点。
我的一生注定要四处流浪,哪里才是我的最终归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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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是俺删的,因为玛雅同志认为有损个人形象,对不起哈.
博客新张:http://blog.sina.com.cn/yunhubug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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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哈~!有损个人形象的照片多了,为什么喊删就删,那不是异域那里可以删好多了!

别人就可以当小丑?他就不能?
遇见了最美的,忘记了最难过的.

日子就是这样重复重复再重复.

在重复中我在不停的寻找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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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删的,抱歉,非常非常抱歉,十二万分的抱歉.十二万分郑重地向猴子同学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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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吃糖糖 于 2005-7-2 14:12 发表
滚哈~!有损个人形象的照片多了,为什么喊删就删,那不是异域那里可以删好多了!

别人就可以当小丑?他就不能?
别人可没向我提出……
博客新张:http://blog.sina.com.cn/yunhubug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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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消火,凉快一下!

附件

1039884882.gif (24.15 KB)

2005-7-2 16:00

1039884882.gif

QQ18442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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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应该轻易删帖,特别是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对别个猴子这种兄弟伙!,猴子也不是乱来得人撒,

网易相册:http://photo.163.com/openalbum.php?username=yiyu-xx
qq:11465838
blog:http://ilove.sinz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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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胡子 于 2005-7-2 14:38 发表


别人可没向我提出……
胡子告诉你我怎么做的,上次土元素觉得我给他拍的不好看,回帖中就要求删pp,作为斑竹他也可以删帖,但是他还是会征求发帖人的意见,最后,在我们友好协商下,我把pp设为高权限可看!....

网易相册:http://photo.163.com/openalbum.php?username=yiyu-xx
qq:11465838
blog:http://ilove.sinz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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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吵了,努力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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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每个人的立场和观点不同,所以答案也不同。
如果恰巧是被拍摄者自己(有权)删除了其个人照片,我想他(她)是有充足的理由和权力的。如果被拍摄者委托拥有论坛管理权的朋友删除其未经允许就被公开发表的照片或者个人认为形象不佳的照片,我想也是可以理解的。如胡子所说的第一种情况,我觉得他是在行使自己正当的管理职权。抱歉一直很忙,无暇论坛。所以楼主所说的帖子我并没印象。以上观点纯属个人看法,如有不当请多包涵!
建议以后版主实行操作时,第一时间发送短消息给作者说明理由,就不会出现这样的误会了。系统自带这个功能。
期待欣赏楼主更多更精彩的PP!:)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坚持就是胜利.相信自己.
成功就是99次失败后那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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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本人如果反对,可以理解删除。
夷平六国是谁?
哪个统一称霸?
谁人战绩高过孤家?
高高在上,诸君看吧,朕之江山美好如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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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删贴之前。事先通过某种方式通知发贴人。这是对他人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我现在才明白打不来我这两个字的朋友是很痛苦的,不过现在好了,我有很多名字了,蟾蜍、曲线、随便叫哦!不要客气呃^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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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tory::)呵 呵 呵 ! 大 家 都 不 用 再 说 , 猴 子 兄 弟 与 删 贴 的 朋 友 都 相 互 理 解  信 任 老 。
今 天 他 们 都 会 来 为 来 当 啦 啦 哟 !
: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行 者 有 这 帮 相 互 包 容 与 胸 襟 宽 阔 的 朋 友 , 只 会 越 来 越 快 乐 滴 !
爱和被爱都是幸福的!
帮助人与被人帮助都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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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肯定会有不完善的地方,偶在"爱心行者"有一帖"不满总是难免的".
欢迎猴同学去顶起.
有的问题只是大家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
不要生气,会处理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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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一群快乐的人,相互理解一下就行老。作为摄影者,贴出的贴子肯定反映了当时的心情和气氛。作为被摄者,当然也希望能够正面反映自己在论坛的“光飞”形象。两者虽然矛盾,但还是的可以沟通和融合的地儿。如果摄影者在上传时能征求一下同学们的意见,或者操作者在删贴时同样能征求一下楼主的意见,呵呵!!!问题不都解决了迈,呵呵!!!都表见气哈。

[ 本帖最后由 宫城飞雪 于 2005-7-3 12:19 编辑 ]
醉过方知酒浓,走过方知情重
个人空间:http://lhglplxr.poco.cn
邮箱:lhglplxr@vip.sina.com
QQ:19882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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