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运动俱乐部章程(会员须知)
第一章 总则
一、名称:本俱乐部是会员制的户外运动俱乐部。俱乐部的正式名称为:海天部落户外运动俱乐部。
二、宗旨:俱乐部致力于户外运动事业,倡导文明愉悦、增进友谊、自由奔放的生活方式;倡导锻炼身体、磨炼意志、挑战自我的进取精神;倡导亲近自然、爱护自然、保护环境的高尚人生观念。
三、活动项目:在节假日、周末有条件的情况下组织会员进行以徒步、自行车、摩托车、自驾车等自主性为主的露营、休闲、旅游、登山、穿越、大自然探秘等户外运动项目。
第二章 会员
一、 会员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基本社会公德。
2、年满18岁,具有完全自主行为能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3、身体健康,热爱生活,热爱户外运动。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士填写“会员登记表”并交纳会员费后,即正式成为注册会员,俱乐部将向正式会员颁发一卡一号的会员卡以证明其会员身分,入会前须详细阅读《入会须知》(见附一)。
二、 会员义务
1、凡申请入会的会员均须按俱乐部规定程序办理入会手续;
2、会员必须承认、遵守俱乐部章程,按时交纳会费,每年会费为人民币80元整,当年6月30日后新入会的会员当年交纳40元会费。
3、自觉维护本俱乐部的声誉和形象,扩大俱乐部的知名度。
4、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在活动中积极协助组织者和领队的工作。
5、会员之间互相帮助,共享有关户外活动的知识的信息。
6、为新会员作介绍人,并对其进行户外基本知识、技能的教育引导。
7、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每次活动前一次性按时缴纳该次活动所需的全额费用;
8、在参加俱乐部的活动中,坚决服从领队的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9、对新人积极引导,并给予恰当的帮助和关怀;
10、合理使用并爱惜俱乐部公共装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1、爱护生态环境,不捕杀、不购买野生动物,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及信仰。
12、活动中会员必须将自己产生的垃圾清理干净,带出山外,保护环境。
13、及时向俱乐部反馈活动成果及出现的各种情况,向俱乐部或论坛提供活动照片或游记。
14、在俱乐部网站论坛注册,并经常发表或回复帖子(网址:
http://www.seaskyclub.com)。
15、俱乐部有权使用会员在参加活动时拍摄的活动照片和个人肖像照片和于宣传、推介。
16、对俱乐部内部事务有保密义务。
17、会员的联络方式或地址有变动时,请及时通知俱乐部更改。
三、 会员的权利
1、会员对俱乐部的各项制度有建议权,对俱乐部的各项活动的计划、组织、装备、安全保 障等方面有建议及监督权;
2、提前得到俱乐部每次活动的具体计划;优先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种活动,对俱乐部的工作有监督、建议、批评的权利。
3、凭会员卡以会员价格购买户外用品,会员生日凭身份证当日可购买一份商品享受7折优惠,会员按积分制,一元一分,年终按积分对应领取相应奖品。
4、会员参加俱乐部户外活动时采取成本分摊的形式,会员于每次活动前按照俱乐部对外公开报价缴纳费用,(在每次活动前均有明确的报价,也可在俱乐部的网站上直接查找);
5、会员参加俱乐部户外常规活动,只须缴纳少许装备管理、维护费用,领队费按会员价交纳。
6、以会员价租赁俱乐部提供的户外装备,但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7、会员有爱护俱乐部内部设施及野营装备的义务,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8、会员组织的活动以及个人的远行,俱乐部都将进行必要协助,跟踪行程,在紧急情况下将动用一切可动用的力量援助会员,但俱乐部不对会员发生的意外负担任何责任。
9、俱乐部不定期组织会员传授野外活动及野外求生知识;
10、优先参加由俱乐部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讲座、看片会。
11、免费阅览俱乐部提供的刊物、地图及其它资料;免费在俱乐部上网、发布信息;免费咨询俱乐部掌握的各种信息。
12、俱乐部充分尊重会员隐私等个人权利,为会员个人资料保密,会员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仅用于购买保险。
13、会员有退出俱乐部的权利。
第三章 经费、活动和组织
一、经费
1、活动经费:俱乐部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会费收入、赞助、捐款或者其他收入。 每次活动的经费是由本次活动所有队员AA制分摊。
2、经费支出:会员费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主要用于俱乐部各项活动和各项工作需要的开支。如网站建设及维护,购置公用户外用品(绳索、对讲机、GPS、保险带、上升器、铁锹等),印制会旗,制作宣传版面,活动摄像,购置茶叶、纸杯,开展户外知识讲座等开支。
二、活动
1、活动原则:自由结合、自愿参加、团结互助、真诚相待、风险自担、责任自负。
2、活动线路:每次活动出行的线路由俱乐部决定,会员可以提供其他线路供俱乐部参考。
3、活动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活动概述、行程安排、所需装备、费用预算、注意事项、报名事项、责任声明等。
4、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除必须由俱乐部承担的外其他的均由参加人员AA制分摊。
5、如遇到雷雨天气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俱乐部将取消出行计划,不再另行通知。
6、每次俱乐部组织的活动都会有领队参加,负责全队的安全、生活、行程及其他保障。
第四章 附则
一、户外运动有一定的风险性,在活动中必须有一定的组织纪律和原则。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每位会员在参加活动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一切行动必须服从领队的指挥;
2、活动中所有人员必须服从领队的安排,包括分配到个人的公共事务,如整理营地、拾柴、生火等; 3、活动中若有不服从领队安排擅自行动或自行脱离团队造成事故,责任自负,俱乐部不对个人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4、在活动中,对出现的任何困难和计划变故,以领队的决定为主。遇到必须集体决议的事项,采取民主投票的方式解决,领队拥有两票的权利。对投票结果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5、在活动中,所有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领队的职责只限于活动的组织管理,并提供技术性指导,在安全方面做出比较周全的考虑和决策。俱乐部不对活动中所有安全事故负责。
6、俱乐部建议所有会员购买意外人生保险,或者为会员代购意外保险;
7、团结互助,爱护集体的声誉,不说不做有损俱乐部和其他人的言行。
二、会员入会后,如有违反俱乐部章程的行为,有损俱乐部的声誉,损害其他会员的利益,俱乐部将勒令其退会。
三、会员填写“会员申请表”后逾期一个月不交纳会员费的,视为其自动退会。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海天部落户外运动俱乐部
(附一) 《入会须知》:
1. 本俱乐部会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俱乐部设施从事非法经营、聚会及活动。
2. 本俱乐部会员必须以保护自然环境不受污染为已任,爱护生态环境,倡导绿色环保。
3. 本俱乐部会员必须为热爱户外运动和体育运动,富有探险精神,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各种户外运动项目的 18 岁以上在校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
4. 本俱乐部会员报名参加俱乐部任何一项户外运动项目时,须按俱乐部要求按时交纳各项费用。
5. 俱乐部会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自然因素造成的事故和伤害,俱乐部不负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建议会员购买相关的保险。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领队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领队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及财务官。
6. 会员可向俱乐部提交户外活动或体育娱乐活动的具体方案,经俱乐部通过,可由提议者本人组织实施该项活动。
7. 会员在参加俱乐部各项户外运动项目前必须与俱乐部签订有关书面<户外运动责任协议>。
8. 会员的联系方式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有改动必须及时通知俱乐部作有关变更手续,否则俱乐部将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9.俱乐部保留对本须知的解释权及修改权,请所有会员随时关注本须知的有关内容,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
10.本须知自发布之日起即时生效。
本俱乐部会员必须遵守须知所有条款,如有违反者,俱乐部有权谢绝其加入,如已加入的,俱乐部将对其进行劝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