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0.5福宝——自怀——水口寺——中山古镇(疙瘩队) 帐务清单
本次帐务清单如下:
一、收入
1)13人*200.00元/人=2600.00元
2)11人*30.00元/人=330.00元 (不含菜板、鼻血溅)
3)1人*100.00元=100.00元 (小邓)
收入合计3030.00元
二、支出
1)出发前 气罐 2个*15.00元/个=30.00元
2)10.1 重庆-江津 13人*23.00元/人=299.00元
3)10.1 江津午饭 137.00元 (13人,10.50元/人)
4)10.1 江津-福宝 14人*30.00元/人= 420.00元
5)10.1 福宝住宿 50.00元 (14人,3.60元/人)
6)10.2 福宝-天堂坝 14人*8.00元/人=112.00元
7)10.2 小河沟-乾坤山庄 15人*4.00元/人=60.00元(含向导)
8)10.2 到乾坤山庄向导费 80.00元 (14人,5.70元/人)
9)10.2 自怀景区门票 200.00元 (14人,14.30元/人)
10)10.2 自怀景区晚饭 170.00元 (12.10元/人)
11)10.3 自怀-水口寺向导费 50.00元 (13人,3.80元/人)
12)10.3 水口寺吃住 410.00元 (13人,31.50元/人)
13)10.4 斑竹园-中山古镇包车 200.00元 (11人,18.20元/人)
14)10.4 斑竹园开水费 5.00元
15)10.4 中山古镇吃住 270.00元 (11人,24.60元人)
16)10.5 中山古镇-江津 11人*12.00元/人=132.00元
17)10.5 江津-重庆 11人*21元/人=231.00元
支出合计2856.00元
三、余额=收入3030.00元--支出2856.00=174.00元,明细如下:
1)小邓费用为 二“支出”中的4)---10)项,合计78.00元,应退款22.00元(已退)
2)菜板、鼻血溅费用为 二“支出”中的1)-12)项,149.00元/人*2人=298.00元
(应退两人款为51.00元/人,领队疙瘩建议1.00元/人*2=2.00元充公,退款50.00元/人*2=100.00元)
3)其余11人含所有“支出“项,费用为225.50元 /人*11人=2480.00元
(应退4.50元/人*11人=50.00元)
备注:请疙瘩、鼻血溅在胡胡处领取退款50.00元/人;
领队疙瘩建议其余11人应领的退款4.50元/*11人=50.00元加上疙瘩、鼻血溅的2.00元,合计52.00充公,供看片会时使用。